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臧凤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臧凤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臧凤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毫无党性原则,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臧凤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臧凤军简历
臧凤军,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吉林农安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6年8月,任长春市教育委员会装备处副主任;
2002年3月,任长春市教育技术装备处处长兼党支部书记;
2006年6月,任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2010年1月,任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参照副局级管理);
2014年3月,任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参照正局级管理)。
(长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