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对外通报称,在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中,有73名考生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有10名考生答卷被专业机构认定为答卷雷同(5对两两雷同),已依规作出处理,并公布了具体名单。
通报中,这83名考生违纪情况有轻有重。有的是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有的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有的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故意损毁试卷,等等。不论哪种情况,都违反了考场纪律规矩,违背了诚信应考的要求,受到通报处理是咎由自取。
公务员考试事关公职人员选拔任用,绝不容许有人作弊作假。目前一系列法律法规已经构筑起惩戒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的严密制度。人社部颁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了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其中严重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九条,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刑法也规定有代替考试罪,组织考试作弊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法律法规条文规定得清清楚楚,考生考前还签订有诚信考试承诺书,这样还无视规矩、触碰底线,就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该有的责任。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做人还是处事,规矩的扣子一开始就得扣好。特别是,公务员考试选拔的是履行公职、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第一关。如果在这样的考试中都不遵守规矩,违纪违规,那么谈何在将来行使公权力时能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这就好比第一粒扣子系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
湖南通报83人违纪违规行为,对这83人是一个教训,对其他人也是一个警醒。成才先成人,任何时候都要守纪律讲规矩。切莫因为不熟悉规章制度要求而犯下过错,更不能明知“红线”在前仍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只有始终如一地做到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答好人生每一次考卷,才能在人生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