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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述廉、评廉、考廉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4-12-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意识,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厅直属高校、中专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述廉、评廉、考廉工作的意见》,现就我校在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述廉、评廉、考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范围和对象

述廉、评廉、考廉的范围和对象: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 主要内容

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三、 组织领导

述廉、评廉、考廉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组。学校党委对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直接考评,具体考评工作由校纪委会同组织部组织实施。

四、 方法步骤

述廉、评廉、考廉每年一次,与组织部干部考核一起进行。写出述职报告和述廉报告。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

1. 述廉。领导干部按照要求,详实全面地撰写本人的述廉报告。述廉内容包括按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逐条对照,实事求是。中层班子"一把手"要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述廉报告审阅把关。主要看有无失实的报告内容,有无需要提示本人说明的情况等。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中层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进行述廉。述廉以大会方式进行。

2. 评廉。领导干部在述廉大会上宣读报告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由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和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组成。

3. 考廉。考核组在述廉、评廉过程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依据述廉、测评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评定,并拟定优秀、较好、合格、较差四个档次,报校党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备案。

五、 结果运用

述廉、评廉、考廉结果通过以下形式运用:

对领导干部综合评定"合格"以上的等次,可作为领导干部评选先进、推荐干部和全面考核总结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综合评定"较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列入下一年述廉、评廉、考廉重点对象。对反映出的问题要进行调查了解,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附件:1、领导干部述廉情况民主测评表 2、领导班子述廉情况民主测评表

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