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做好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河北农业大学纪委

河北农业大学监察室

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做好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河北农大纪监字[2016]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

2016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对“四风”问题的思想认识

五一、端午期间,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纠正“四风”工作。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侥幸心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杜绝任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针对节日期间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针对五一、端午期间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特别重申以下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粽子、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蔽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调度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学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在五一、端午期间发现和掌握的重要案件线索或情况,要随时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报告。举报电 话:7521306,手机:13803265856;举报信箱:位于东校区综合楼西侧电梯口;举报网站:http://jiwei.hebau.edu.cn/

中共河北农业大学纪委

河北农业大学监察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