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纪委监察室在综合楼十一楼会议室举行学习交流会。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姚军科出席会议,纪委监察室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杨彦华主持。
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和上级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会上,大家结合自身工作踊跃发言,积极讨论,一致认为《规定》进一步理清了责任界限,明确了任务要求,严明了纪律约束,尤其指出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方式,为今后工作提供了遵循。此外,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要求,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于律己,严明纪律,严格执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姚军科书记领学并分享了自身的学习感受,强调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戒,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信念之基,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责任;要始终心怀敬畏、坚守底线,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
会上还认真传达学习了上级通知文件,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研讨。